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办法(修订)》(陕师党发【2023】1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经2023年3月1日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文学院教师工作组,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师德考核工作的各项事宜,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苏仲乐、闫文杰
组 员:李钊、李跃力、王晓鹃、赵文、周广干、王同亮、贺卫东、赵颖、钟海波、刘艳、李永平、张锦辉、贾晨、王怀中、冯超、刘凯、郭雪妮、王伟、梁颖、何如月、蒋旅佳、李虹、侯立
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
2023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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